发现新大陆了
作者:sixwire 日期:2008-10-13 16:18 Monday
泡了一杯茶,开始写这篇文字,为什么泡茶呢,是希望这篇文字可以写的长一点,不要像以前的那些文字似的,写着写着就流产了,喝茶能防止流产么?不要问我,我不是妇科大夫,再说,这事,妇科大夫也未必知道。
首先从名字写起,为什么要起这么个名字呢?原因是前几天从我的那些旧物里竟然翻出一本日记本,里面竟然有我记了半年的日记,这个事实着实让我自己吃了一惊,就像人照镜子,被自己的长相吓了一跳的那种感觉,日记其详细,时间之久都出乎我的意外,详细到连今天多看了哪个女生一眼也有记载,时间长到竟然记了足足半年之久,这不仅让我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跳,连镜子的我也被吓了一跳。所以就有了今天这个名字,我想哥伦布当年发现新大陆,也并不见得如你们说的喜悦之极,说不定也是吓了一跳,靠,原来还有这么一大片未开垦的处女地,简直就是资源浪费。
为什么会记日记呢,这可是兵家之大忌,哪天被老婆翻出来,揪着耳朵问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这些旧事,就算你想解释,我估计也只有编造的份了,除非日记里就是这个婆娘,可如果她知道你这么早就觊觎她,估计从此就看不起你了,这男人,一辈子就迷了这一个女人,别以为她会感动到痛哭流涕,从此也忠贞如你,女人的心思是电脑,说不定哪天病毒发作就不随你愿了。可是我既然记了,并且一记就是半年,我自然要翻开来看看,当年是什么让我着没心没肺的人也留恋于文字游戏。
时值高中,那个时侯韩寒正值风行,我的前几篇日记竟然也模仿了他的文体和幽默,现在看来,那个时侯写的东西并不幽默,完全是想用幽默勾引小姑娘纯真的思想,开始只是写写琐事,慢慢的就把日记写到了女孩子的身上,哎,那个时侯我就已经流连于女色了,作孽啊。不过那时只是想想,那个时侯应该还是比较善良,拥有纯真理想,要为了社会主义奋斗终生的大好青年,要不,我的初恋不会那么迟迟的来到,这一点又如同女孩子的第一次月经一样,看见别人来了,比较着急,自己的来了,又吓得要哭,可后来恋爱谈多了,也如她们一样,每个月只是不舒服那么几天,竟然渐渐的适应了。
那个时侯是真心的喜欢一些人的,不象现在看到MM谈的都是身材相貌,都是一些不入流的东西,为了不影响我在大家眼中的良好形象,我只能用不入流来代替了,其实,都明白,吼吼。日记里记载了和一些女孩子纯真的接触,写写信,买盒磁带什么的,那个时侯还是听磁带的,估计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没用过,随身听,磁带,歌词纸,那个时候被广泛的传阅,盗版的,拼盘,还有一些英语磁带自己录的,那个时侯英语磁带的唯一用途就是擦到录歌,我们的精神食粮就是从这些廉价的盗版磁带里获得的。所以那个时侯和女孩子在一起,是一定要会唱歌,哪怕你再五音不全,也要会哼上几句流行歌曲,要不那你就真的是没有女人缘了。因为随身听资源的稀缺,常常借口和MM一起听歌而坐在一起,这是一个绝佳的理由,音乐与女人得兼。
女人聊着聊着就无聊了,插点别的,让我吃一惊的是我的日记里竟然还关心了政治,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,当时有一页是这样写的:老萨被抓了,伊拉克没戏玩了。如今对政治不闻不问的我,当年竟然日记里都如此关系老萨,不知现在天国的老萨是否知道,曾经,一个热血青年,在深夜里为他写了如此的一篇日记。
日记慢慢的写着,里面时而会提到很多现在想想都不记的相貌的人,时而会写到现在还是缠缠绵绵的人,时而会写我要努力学习,时而写到我完了。有很长一段时间,日记都是写的歌词感悟,那个时侯听的流行歌曲是最多的,所以造成了我现在从来不听流行歌曲,就像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做尽了坏事,老了总想悔改一样,、当然这个道理,反过来也适用。那个时侯最流行的应该是周杰伦了,刚出道的他,真是折服了无数少女的心,我也托他小人家的福,哼哼哈嘿的就骗了很多女孩子的感情,那个时侯把歌词大段大段的记录下来,造成了我后来只对歌词感兴趣,发展到后来就养成了不会写长篇的东西,写着写着就把文章断开的习惯,再后来,他们说我写的东西叫做诗歌,其实他们不知道,我那是看歌词看多了,不会写散文了。关于音乐,那个时侯经典还是很多的,李宗盛,王杰是印象最深的,因为王杰的一首《一场游戏一场梦》让我唱哭了一个女孩,因为一个女孩跑遍了我们那里所有的音像店,送我一盒带着灰尘的李宗盛的磁带。
后来,我竟然恋爱了,这大大的超出了我当时的计划,在那个年代,那个学校里,恋爱基本就是开除学生的最好理由,我清楚的记得,因为和一个女孩子坐在她们班的教室里听歌,被她班主任看到,当时也不知怎么搞的,教室里就我俩个人,所以那个无辜的女孩,回家呆了一星期,我因为在学生会有些职务,所以没有任何的事情发生,依然如以前一般流连于各个教室之间,谈谈音乐,谈谈理想,当然对象都是女生。但是我并没有打算真正的找一个女孩安静下来谈一场恋爱,原因也可以说是我想的那个女孩,不想和我安静下来谈一场恋爱,所以这场初恋来的太过突然,我还没有准备的,就让爱情把我的第一次给夺走了。(第一次可以代表很多东西,各位看官请端正自己的思想,当然,也可以把这段话加一句古训:此地无银三百两)那一天的日记详细了介绍了我们走到一起的过程,为了不让故事里的人以后找我还感情债的时候抓到证据,这段就不详细介绍了,反正是在一个月黑风高,极其寒冷,但是又非常浪漫的夜晚,两颗纯真的心灵作了件不纯真的事情,从此,就有了一段更加不纯真的爱情。
以后的日记里便是自己的心理纠缠,那个时侯就可以冷静的分析一段爱情,这让我很佩服自己,这与现在这个冲动的冷血动物相比,那时的那个人简直就是我的偶像,日记洋洋洒洒的记了十几天,详细了介绍了我的初恋,然后在某一天戛然而止,那一天的日记是这样写的:7月14号,和p分手了,17号和她去西城买书,书没买到,她给我买了条裤子....
最后还要说一句,以上故事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,实属巧合,我常对老婆说的一句话是文学源于生活,高于生活,不要相信我写的东西,很多都是幻想的,其实,俺的心里只有你...
还最后,这孩子总算没有流产,看来比较健全,蓄水去了,结束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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